警察为接受犯罪通知的两单位之一(除了检察院以外)。前往警察单位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以提供警员个人资料。这些信息是警员正当执行行动时所必要的。作为受害人,警方有责任告知你的相关权利。
你可以保留向犯罪者披露居住地点等资料的权利,如果有合理的根据怀疑可能针对你使用暴力或非法的威胁。

完整的受害人权利与义务列表请见网页:http://www.policja.pl/portal/pol/346/,有各种翻译版本。

如果你不懂波兰语,请要求提供翻译员。 警方在与你进行诉讼程序期间,当提供翻译员给不懂波语者,受害人不需因此承担任何费用。接获报案后,警方将向你采取证词以确定事件发生情况。非常重要的是你必须竭尽所能地提供事件和该行为肇事者的详细相关信息。信息越准确,警方查明和制止肇事者并将之惩处的机会就越大。尤其必须留意肇事者的外貌、特殊记号、刺青及说过的话。如果你未在事件发生后直接前往警方,我们建议你将所发生的事件加以记载。记忆是不可靠的,你记得越多,就越容易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你觉得所经历的行为是因为你的肤色、国籍、种族、文化或宗教而产生,在向警方举报犯罪时当加以叙述。同时解释你这种看法的基础为何(例如:复述该事件发生时所提出的种族主义言论)。
近几年来,警员在对仇恨犯罪的辨识和发现等问题上受过严密的训练。因此警员在处理你的问题上具有完善的准备。因此不要犹豫与他们接触,并向他们叙述事件发生过程。

切记:你在该程序中的参与不止于犯罪通报而已。执行该诉讼程序的警察或检察单位需要你的合作。你有可能再度获通知前往补充证词或参与辨识肇事者的行动。缺乏受害者或证人与警方的合作,将可能无法对肇事者提出指控并因此破坏你在犯罪举报上的努力。
警方有责任在诉讼程序的各阶段通知你案件发展情形。你的通报将获审理,6个星期内将被通知是否进行诉讼程序。

如果你有理由相信你所经历的行为为仇恨犯罪,而执行程序的警方未考虑这些情况,请来信告知内政部人权保护小组。

每一省立警察局和警察分局皆有:首都警察总局人权保护事务代理人办公。代理人不进行刑事诉讼也不监督,然而他们是排外、种族主义、仇恨犯罪等问题方面的专家,因此有任何问题或疑虑时都可为你提供协助和信息。

代理人的地址和电话号码见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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